北京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建账流程
建账范围:
1、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仪器设备及家具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2、一次性购置10件以上(含)且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含)或一次性购置10万元以上(含),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同规格、同型号仪器设备及家具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建账程序:
1.验收
仪器设备及家具到货后,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填写《北京交通大学货物、服务验收单》或《北京交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台件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贵重设备),做好技术档案的归档工作。
2.登记入账、初审
领用人登录MIS系统中的第37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登记相关仪器设备及家具信息,包括资产名称(资产名称应与合同及发票一致)、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经费来源、生产厂家等(进口免税设备应填写进口免税单号),并上传资产实物照片及发票正反面照片(5万元及以下仪器设备及家具的发票,由国资处采购管理人员在发票后面签字;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及家具的发票,由国资处采购管理人员及国资处处长在发票后面签字)。
确认信息录入准确无误后,保存新增数据。领用人联系本单位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初审,重点审核:资产名称、数量、金额、发票号及照片。
3.数据复审
国资处设备管理岗对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推送审核数据至中间库,待财务核对。审核不合格的将退回申请人修改,修改后重新审核。
初审及数据复审环节均为线上审核,各位老师不用到现场进行审核。
单台(件)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科研类仪器设备(涉密仪器设备除外)通过国资处数据复审后,需及时在学校贵重设备共享平台办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入网手续。
- 单据打印及报销
入账单及资产条形码打印须在国资处复审完成后进行,各位老师可自行到固定资产自助服务终端打印(国资处、财务处各配备一台)。入账单上会有每一步审批人员的二维码信息即代表审批痕迹,无需进行签字确认。之后各位老师持入账单、合同等相关材料,按财务处要求办理报销手续。资产条形码标签及时贴在仪器设备及家具上。国资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附件:北京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建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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