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财务司下发通知(教财厅函[2014]9号),要求部属各高校针对“贵重仪器设备是否存在长期闲置和使用率低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现有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避免重复购置,实现资源开放共享,更好地为全校科研和教学工作服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正在搭建“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积极推进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和共享平台建设,现开展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基础信息统计,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详实填写贵重仪器设备基本信息统计表以及可开放共享的集成系统(或机组)的基本信息表。
一、 填报范围:
截止到2014年4月1日,各单位单台件40万以上、 集成系统100万以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机组。
二、 填报内容:
1、单台件40万以上贵重设备基础信息: 各单位按贵重仪器设备清单,逐项填写《贵重仪器设备基本信息统计表》,每件设备单独填写一张统计表,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经设备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统计表。
2、100万以上集成系统和机组的基本信息表:各单位认真调查本单位可开放共享的大型集成系统和机组,逐项填写《100万以上集成系统或机组基本信息表》,经集成系统或机组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统计表。
注:100万以上集成系统和机组是指由多件仪器设备、软件构成,有相对固定的实验技术人员,能完成特定的实验或测试功能,设备总原值大于100万元。
如100万以上集成系统和机组中包含单台件40万以上贵重设备,需同时填报《贵重仪器设备基本信息统计表》。
三、 上报时间:2014年05月31日前。
四、 设备处联系人:何凌、贺锦 联系电话:51688108
E-mail: linghe@bjtu.edu.cn
附件一:《贵重仪器设备基本信息统计表》(样本);
附件二:《100万以上集成系统或机组基本信息表》(样本)。
注:相关数据、表格的电子版可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文档下载区中下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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