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的管理,建立规范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上账、报废管理机制,特制定本细则。
学校新建房屋、拆除房屋、购买土地、房屋的修缮、改造(含装修)工程,均适用本细则。
附件一:新建、修缮房屋及构筑物上账、报废流程
附件二:固定资产卡片(土地)
附件三:固定资产卡片(房屋及构筑物)
附件四:房屋及构筑物报废单
房地产管理处 计财处
200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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