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学科建设,优化装备布局,避免重复购置,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实行申报、集成、论证、审批制度,集成的目的是集中资金购置大型设备,提高学校大型设备拥有数量,论证的目的是优化大型设备技术方案,避免重复购置。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对贵重仪器设备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积极促进学科建设平台与教学平台的相互融合。
第三条我校的贵重仪器设备,实施开放共享管理。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在保障其所在单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各单位均应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对校内外提供服务。培育各单位对仪器设备“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观念。
第二章 设备集成、论证
第四条为了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率,学校各类资金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均应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属预算范围之内的设备购置计划,须提交《北京交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和填写《北京交通大学设备购置申请表》,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为优化学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布局,在各类建设项目中,学校须对各单位提交的设备购置计划进行汇总集成,以集中资金购置性能先进、共享性强的大型仪器设备,杜绝盲目购置或重复购置:
1.对于集中建设项目,如“211工程建设项目”、“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等,对各单位申报的需求相同的购置计划,以拟购置设备的先进性、共享性和系统性为取向,以满足用户计划需求为基本目标,结合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现状,对同类拟购置仪器设备进行合并集成,并提出新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论证。
2.对于通用性强、利用率高的大型仪器设备,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或委托主要用户单位提出购置计划并报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论证。
3.对于分散建设项目,各单位要在充分考虑与学校现有设备的结合或互补的基础上,提出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论证。
第六条我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实行论证、审批制度。对于大型设备购置计划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完善方案、优化结构,提高效益。无论使用何种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均应按程序进行论证和审批:
1. 购置仪器设备单台件人民币10万(含)~40万元或批量价格30万~100万元的,由用户单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加。
2. 购置仪器设备单台件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或批量价格100万元(含)以上的,由用户单位组织申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
相关程序和管理内容详见《北京交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七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主要内容:
1.根据项目建设背景和建设方案,阐明购置仪器设备的必要性。
2.利用率预测。包括重点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量(使用机时)和利用率预测,并说明与现有设备的配套使用情况。
3.使用条件。技术力量的配备及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落实情况。确定仪器设备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小组。
4.拟购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提出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方案及措施。
5.拟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系统性、前瞻性及性能价格比分析(含市场调研情况)。认真分析仪器设备使用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6.拟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置后每年所需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7.成果预期及效益风险分析。
具体实施详见《北京交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八条论证通过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资料齐全、预算合理、程序规范等),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三章 设备开放共享
第九条学校所属单价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均应开放共享,面向校内外提供服务。在满足本单位正常使用前提下,保证设备性能完好、运行正常、故障率不高于5%(故障次数/运行次数),并加入“北京交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施开放共享、集中管理。
第十条 各单位对加入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应积极提供设备状态信息,加强日常管理与维护,开发使用功能,提高共享程度,提供足够的对外服务机时,并须配备业务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北京交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时公布贵重仪器设备的功能、技术状态以及占用情况等信息,以便于师生查询、选择、申请和使用。开放共享办法及共享设备管理详见《北京交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
第四章 保障与考核
第十二条为鼓励各机组开展设备共享,同时保障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的有序运转,学校特设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基金。共享基金申请及使用详见《北京交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内容,定期对学校所属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考核和评比。主要内容包括:开放服务、机时利用和测样数、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功能开发和利用、日常管理等方面,详见《北京交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奖惩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于2008年12月修订,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
北京交通大学设备论证会所需准备材料
一、 提供建设项目立项报告(即该项目立项时已通过的论证报告),内容包括:
1、 项目建设背景;
2、 项目建设方案;
3、 项目建设目标。
二、 撰写贵重仪器设备论证报告,内容包括:
1、提供购置设备清单,说明相互关系或系统组成结构;
2、简述拟购主要(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前瞻性及性能价格比分析(含市场调研情况),包括仪器设备使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3、利用率预测:包括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量(使用机时)和利用率预测。介绍与现有相关设备的配套使用情况。
4、使用条件:技术力量的配备及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落实情况。确定仪器设备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小组。
5、拟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置后每年所需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6、设备共享:提出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方案措施。
7、成果预期及效益风险分析。
三、 上述两项内容除提供报告外,还要做好PPT文件,准备会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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