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货物和服务采购过程中填写《供应商评价反馈表》要求的通知

 
 

  为规范采购过程,2019年国资处在采购流程中,增加了填写《供应商评价反馈表》的环节。经过一年来的运转,对为北京交通大学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

       为简化采购流程,为全校师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又可以对供应商起到监督作用,202011日起,对《供应商评价反馈表》填写要求作出更改:用户对供应商一般满意和非常满意的不再填写此表,较不满意和不满意的填写此表。国资处会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作为是否选用该供应商再次采购的依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2月23日

Copyright ©2006-2007   BJTUICP备18091201
北京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