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学院、实验室: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火灾及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11月19日,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为期40天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11月22日学校安委会发布《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及校安委会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特点,即日起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2017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

2、时间安排:2017年11月23日—12月5日,自查阶段。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对实验室开展全覆盖清查,彻底摸清底数,对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建立台账。2017年12月6日—12月31日,检查、整改阶段。针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将进行通报;对自查中未发现的隐患问题,将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3、各学院、实验室要结合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要求和《2017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内容进行全面自查,特别是针对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废弃化学品处置和应急管理及实验室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排查。

各学院按照《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格式建立本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边排查、边整治”,及时整改,并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4、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安委会通知要求,每周三下午5:00前,请各单位在保卫处备案的联系人汇总本单位一周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电子版报校安委会办公室的同时,将有关实验室方面的情况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抄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李士明

邮箱:smli@bjtu.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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